12月4日下午,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率督查组到寿县督查工作,省政协副主席、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,副市长王安义等陪同督查。
督查组一行督查了寿县古城墙维修工程现场、古城保护和消防安全工作及寿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,听取了寿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。
寿县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,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4处,文物保护点200余处。为做好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专项督察工作,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自查工作,成立了由文物、住建、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。工作小组对县域内古城、古镇保护情况、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、文物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违法建设情况、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状况和文物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。近年来,寿县先后对宇墙、马面、护堤进行了维修和整治,对东门、南门、北门城楼和城台防渗进行了修缮。对古城墙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环境进行了整治,拆除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300户,10800平方米。
为集中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行为,遏制文物犯罪蔓延势头,今年,寿县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。专项行动期间,公安和文物部门密切配合、攻艰克难,取得阶段性战果,目前,已破获历年来被盗的古墓葬积案22起,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,收缴珍贵文物数十件,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。专项行动结束后,认真总结经验、巩固成果,力求建立长效机制,确保文物安全。